你好,我国家发放的生育津贴和公司发放的津贴不一样为什么

04-24

同一公司同一年生孩子的职工,给的生育津贴不一样的原因可能为: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领取,大部分公司要么按直接按生育期间的工资标准发放薪酬,要么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薪酬,两者之间就高不就低。因此,可能出现同一公司同一年内生育的员工,领取的金额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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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这个问题要看各地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生育津贴是给员工还是发工资。比如成都,规定女性生育期间,单位必须按原待遇发放薪资。生育津贴给单位,如果不够发工资,由单位补齐。
如果津贴有生育,用作员工福利费。成都的情况就是单位发工资,不再把津贴拿出来。应该看在的地方怎么规定的,需要看法规。正常情况下,规定津贴给个人的,单位会在一月内给员工。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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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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